烧炙、煨炒,凡是发热难化之物,皆宜禁绝”。 饮食养生不但民间流行,宫廷中也十分重视。元代营养学家、宫廷饮膳太医忽思慧,在《饮膳正要》中提出“妊娠食忌”,记述了妊娠所忌饮食16种,“饮酒避忌”记述了饮酒和醉酒后的注意事项23条,“服药禁忌”论述了53种不可食或有所犯忌的食物,“食物中毒”论述了18种食物引起的中毒和解毒方法,“禽兽变异”记述了26种形象异常,不可食用的禽兽。他认为饮食还必须与四时之气相适应,“春气温,宜食麦以凉之”,“夏气热,宜食寂以寒之”,“秋气燥,宜食麻以润其燥”,“冬气寒,宜食黍以热性治其寒”。长期偏嗜某一食品或癖好某种烹调法,往往会导致机体偏寒偏热,造成阴阳失调,重则引起疾病,影响长寿等。他的这些论述都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了中医饮食养生的内容。 随着人们饮食物的日益丰富,古代医家不但从有助于人体健康的正面进行不断总结探索,并且对它的另一方面,即有损于人体健康的方面进行进一步探索。明代医家胡文焕在《新刻养生食忌》中,对饮食禁忌进行了汇集,辑有五谷食忌,孕妇食忌、乳母食忌、小儿食忌、逐月食忌等。清代朱本中在《饮食须知》中,提得更为具体,如黑鱼“有疮人不可食”,虾肉“多食动风”,盐“患水肿者忌食”,麻油“多食滑肠胃”,砂糖“多食助热损齿”等。他认为,饮食藉以养生,而不知物性有相反相忌,纵然杂进,轻则五内不和,重则立兴祸患,是饮食亦未尚不害生也。“物性与药性反忌,为患更烈,盖服饵原冀却病长生,而不明禁忌,适足以助虐速死。”现在这个问题引起人们高度重视。从50年代初人们已开始研究有些食物对人体的致癌作用等等。虽然,我国古代医家所提的内容中,还有不少有待进一步研究,但这种思路,无疑体现了前辈们的远见卓识。 清代范在文在《卫生要诀》中提出,时刻要注意饮食卫生,否则就会“以养人者害人矣”。他着重抓两点:一是注意食物的产地,采收的时间,烹调的方法,饮食的方式;二是食物之间的宜忌。他认为,“其生也异时,其长也异地,其收获也异方,其烹调也异法,其取择运用又各因其俗”。各种食物的寒热补泻,又各具其性,“一饮食间,而补泻兼施;一酬酢间,而寒热并进。已非养生之道,况其中之相忌,势如冰炭,畏若寇仇,一或不慎,有不终席而亡者,是以养人者害人气。”所以他要求注意研究进食的规律以养生。 名医王士雄把多食容易发病的食物分为6类:第一,发热之物,如姜、薤、羊肉、鲦鱼、川椒、胡椒等,“多食发热”,凡阴虚内热,痰火内盛,津液耗伤者忌之。第二,发风之物,如春芥、虾、蟹、鹅等,“多食发风动疾”,凡诸外感未清,咽喉目疾,疱疡痧疹后忌之。第三,助湿之物,如枇杷、叭哒杏、羊脂等,“多食助湿生痰”,凡脾虚渭泄者忌之。第四,积寒之物,如蚌、田螺、西瓜、鲜柿等“多食寒中”,凡中焦虚寒者忌之。第五,动血之物,如慈菇、胡椒等,“多食动血”,凡失血诸病忌之。第六,动气之物,如比目鱼、羊肉、春芥等,“多食动气”,凡气滞诸病忌之。他把西瓜赞为清热的“天生白虎汤”,把梨赞为清热生津的“天生甘露饮”,甘蔗汁称为益气养阴的“天生复脉汤”。虽有夸张,但易记易懂,对食疗在临床的普及起到了推动作用。 中医渊源流长,历代许多名医,在食疗食养方面积累了内容丰富的宝贵经验。有效地发掘、继承、总结和利用这些宝贵经验,无疑将为我们今后的
保健事业,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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