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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始时期人体装饰品

人体装饰品和衣装,前者主要出于增美饰或某种信仰观念,后者则以掩体避寒暑为本,实际功能有别,起始年代不一,很初并无必然联系。 早期人体装饰品主要取材于生产活动中所获石、骨、牙、蚌、贝、螺、蛋壳等等,经适当选择和加工制成,包括颈饰、胸饰、腰饰、头部额饰、发饰、耳饰,以及腕饰、臂饰、指饰、足饰之类。 人体装饰很早之起,似可上追到旧石器时代中期。距今约20万年前的北京新洞人遗址,曾发现两件经磨制的骨片②。距今约10万年前的阳高许家窑人,曾加工制成球核形骨片③。这些遗物表明,当时先民可能已有意识加工成一些粗简饰品,以植物纤维拴结于身作为装饰。至旧石器时代晚期,饰品的种类择取和加工技巧渐趋成熟。距今2.8万年前的山西朔县峙峪遗址,出有用石墨磨制的小装饰品,上有钻孔④。距今约1.8万年前的北京山顶洞人,至少发现有六种装饰品:其一是白色石灰岩石研磨制成的石珠,有钻孔,共7枚,均染有红色(赤铁矿),且均发现于头骨附近,似为头饰品;其二是黄绿色有孔小砾石,扁圆形,两面钻制;其三是穿孔牙齿,有116枚,属之灌、狐、鹿、狸、■、虎的犬齿或门齿,有的还染成红色,孔周围光滑有亮光,是穿系戴用甚久之证,概皆穿之成串,作颈部及腰部之饰物;其四是骨坠4件,表面均磨光,上有长形凹入之痕;其五是穿孔海蚶之壳;其六是被染成红色的穿孔鱼骨①。在辽宁营口金牛山遗址,曾出有穿孔骨饰,孔从两面对刮而成②。海城小孤山遗址,出有穿孔兽牙和穿孔蚌壳,在蚌饰边缘沟槽尚留有    
⑤杨晓能:《中国原始社会雕塑艺术概述》,《文物》1989年3期。 ①参见《永昌鸳鸯池新石器时代墓地的发掘》,《考古》1974年5期。 ②《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1984年,17页。 ③贾兰坡、卫奇:《阳高许家窑旧石器时代文化遗址》,《考古学报》1976年2期。 ④贾兰坡、盖培、尤玉柱:《山西峙峪旧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2年1期。 ①裴文中:《中国史前时期之研究》,商务印书馆,1950年,130~133页。 ②匡瑜:《东北地区的旧石器时代考古文化》,《考古与文物》1982年2期。
红色染料,同出还有骨针③。可见这一时期的人体装饰品,已从单纯拴结向穿孔挂戴演进,注重饰品的整体加工以及饰物造型、本色乃至染色,所饰部位头、颈、腰均有,呈现出饰品组合化和装饰部位复合化的趋势。从饰物与骨针等同出现象看,人体装饰品和原始衣装似初相结合。 进入新石器时代,人体装饰品日趋繁化,各地均有丰富实物资料出土。有学者曾综合考察了全国几大考古区域所见这一时期人体装饰品,指出它们有三方面的共同因素: (一)从质地言,都是从早先对兽骨、兽牙、蚌贝等自然物进行简单加工成饰品,而向完全由人工制造的陶、石、玉质饰品过渡发展; (二)在形制上,以有孔、易穿戴的环形饰品为主流,由此又出现各种形状的如玦、珠、管等小件饰品种类; (三)从装饰人体部位看,早期偏重头饰和颈饰,后发展到几乎遍及全身的肢饰、胸饰、腰饰、足饰等,而尤重于手、臂部的装饰④。 考古发现表明,新石器时代各居民共同体的人体装饰尚好,已呈现出地区性或族系群体等方面不同差异,且时期不同,装饰俗习也并非一成不变。 北京门头沟区东胡林村一处距今约1万年左右的遗址,一具少女尸骨残留有颈饰、腕饰和胸饰三种人体装饰品,颈部的项练是用50枚大小匀称的穿孔海螺串系而成,腕部的骨镯是用7节牛肋骨截段磨制的骨管,长、短相间串联而成,胸饰则为穿孔河蚌制品①。这是新石器时代早期阶段北方地区所见人体装饰较齐整的一例。距今约7000年以前,本地区先民还以当地所产煤精制成饰品。沈阳新乐遗址出有煤精制的圆泡形饰、耳珰、圆珠等,还出有石珠、玉珠、玛瑙和木雕饰品②。到5000年前后的红山文化阶段,玉饰品大量出现,多为形制较小的片状坠饰,有鱼、鴞、鸟、龟、猪龙等多种动物形象,另又有玉珠、玉环及较大型的璧、璜、箍形器等饰物。辽西牛河梁遗址一号积石家的M4墓主,一玉箍形器斜口朝下横置于脑后,据说是一种束发器,另外墓主的胸前有二件猪龙形玉饰,并排倒置,背靠背,吻部向外。Ml5墓主头顶下方也有箍形器,腰部左侧有玉壁、玉环各一,双腕各有一玉环。 M14墓主的胸前有一勾云形玉饰,二玉环佩戴在腕部③。在东山嘴遗址还出土了陶塑人像的腰部装饰残块,似属一种皮索类腰带④。概言之,以玉箍束发,系腰带,胸前佩玉饰,双腕套玉环,是本地区先民人体装饰的典型形象。 与北方地区不同,黄河下游地区大汶口——龙山文化时期居民,尽管自有其额戴串饰或头戴玉冠饰⑤,耳挂坠饰,颈戴串珠或佩一对象牙琮,足上套石环或串珠之类的人体装饰法,但手臂戴环、镯却更为普遍,男女老少不拘,环、镯有石制、骨角制、玉制、陶制者等,一般为单臂单环或单镯,戴于左臂还是右臂无定式,也有双臂皆戴的。如山东邹县野店遗址M88一男性墓主,右臂有6枚陶镯,左臂有3枚;M47一男性墓主,右臂有玉环多达9枚,左    
③张镇洪等:《辽宁海城小孤山遗址发掘简报》,《人类学学报》1985年4卷1期。 ④李永宪、霍巍:《我国史前时期的人体装饰品》,《考古》1990年3期。 ①周国兴、尤玉柱:《北京东胡林村的新石器时代墓葬》,《考古》1972年6期。 ②《沈阳新乐遗址第二次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5年2期。 ③《辽宁牛河梁红山文化“女神庙”与积石冢群发掘简报》,《文物》1986年8期。 ④《辽宁省喀左县东山嘴红山文化建筑群址发掘简报》,《文物》1984年11期。 ⑤见山东临朐朱封尤山墓葬出土品,《中国文物精华(1992)》,图版60,又图版说明237页。
臂有6枚⑥;是较为突出者。另外成年男女戴指环也很常见,指环有玉石或骨角制者等,大汶口遗址M22墓主戴的一个骨指环,其上还镶嵌有绿松石①,是很精致之品。 长江下游地区新石器时代居民,也有戴指环的,如常州圩墩遗址发现一男性人骨的左手上有一骨指环,但不太多见。而玉石饰品之多是为一大特色,早期佩玉耳玦者盛行。圩墩遗址所见成年女子或儿童,双耳或一耳每佩有玉玦②。吴县草鞋山遗址马家浜类型墓葬所见,以玉玦很多,也有少量玉环、镯;至崧泽类型墓葬,转以玉石制璜饰很多,大都为胸饰,耳坠次之,又有陶环、石环、玉玦等;晚后的良诸类型墓葬,还出有玉琮、玉璧、玉管、玉珠以及玉镯等饰品③。吴县张陵山遗址出土玉饰品57件,经鉴定,多数为阳起石和透闪石软玉,少数为蛇纹石和玛瑙,均产自苏、浙、皖一带。主要为颈饰、胸饰和腕饰,用于前两者的有琮、瑗、环、管、璜、珠、觿、坠、蛙和垂幛形佩饰等,腕饰则一般为玉镯,套在右腕上,一镯或数镯不等④。而位于苏北的海安青墩遗址,前期多见玉环、玉璜,后期出现玉坠、琮、璧、瑗等等,然腕饰的玉镯是套在人骨架左腕上⑤,与苏南所见稍有不同。安徽潜山薛家岗遗址所见人体装饰品也主要为玉制品,占总数98%以上,有玉管、玉璜、玉环、玉琮、玉饰等,玉色有白、淡黄、青绿三种,磨制精细,多数留有璇切痕迹⑥。潜山天宁寨遗址一些成人骨架的胸前,佩有玉璜数个,但未见带腕饰的⑦。可见本地区先民的人体装饰均较偏重于上体,既有共同性的一面,又有族系群体方面的若干差异。 长江中游地区先民的人体装饰,也偏重于上体部位。四川巫山大溪遗址所见饰品,早期多耳饰,质料有石、玉、蚌、象牙等,形状有玦形、梯形、方形、圆形、双环形等;晚期盛行以镯为腕饰,石镯很多,蚌镯、骨镯次之,又有象牙镯和玉镯,一般套于左腕,男女皆然。另又有璜、璧、象牙饰、牙饰、蚌珠之类的颈胸饰品,其中蚌珠项练主要为儿童饰品,每串可有数百颗,磨制精细,多者戴至五串①。而江汉一带大溪—屈家岭—石家河文化时期居民,人体装饰颇为单纯,主要以陶、石制臂环或腕镯为饰,间有戴耳环者。如湖北公安县王家岗遗址墓葬所见饰品仅陶环一种,在总共74座墓中,出此饰品的不过5座,只占6.76%,其中一座的墓主,臂部套至11枚陶环,余4座均为1枚②。是知除集中于少数人有此简单美饰外,绝大多数人身无所饰。黄岗螺蛳山遗址10墓,出石、陶臂环者仅3墓,主要属女性饰物③。湖南华    
⑥《邹县野店》,文物出版社,1985年,101、105页。 ①《大汶口——新石器时代墓葬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74年,21页。 ②《圩墩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78年4期。 ③《江苏吴县草鞋山遗址》,《文物资料丛刊》(3),1980年。 ④《江苏吴县张陵山遗址发掘简报》,《文物资料丛刊》(6),1982年。 ⑤《江苏海安青墩遗址》,《考古学报》1983年2期。 ⑥《潜山薛家岗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学报》1982年3期。 ⑦《安徽潜山县天宁寨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1987年11期。 ①《巫山大溪遗址第三次发掘》,《考古学报》1981年4期。 ②《湖北王家岗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学报》1984年2期。 ③《湖北黄岗螺蛳山遗址墓葬》,《考古学报》1987年3期。
容车轱山遗址所见,也是女性带腕镯,有套至十一、二枚者④。湖北宜昌中堡岛遗址所出占大宗的人体饰物也是陶环,有一环颇为别致,内径5.2,高4厘米,外侧有六道突棱,当属腕饰,形制近于长江下游地区所见之琮形镯。另外少数人尚以玉玦、王璜作颈胸部装饰⑤,也近于长江下游地区人体装饰。种种迹象表明,本地区先民的人体装饰,既与长江下游地区有若干相似点,但大量的陶制环、镯饰品,却更与中原广大地区相接近。 黄河中游中原地区的人体装饰品,数量很大的是环类,多数为腕或臂部装饰,少数为指环或其他部位饰品,自仰韶至龙山时期大体相袭,而且一直以陶制品为主流。西安半坡遗址所出环饰占全部装饰品60%以上,主要为陶环,石环和蚌环甚少⑥。临潼姜寨遗址出土陶环达558枚以上,石环仅6枚⑦。河南汤阴白营龙山文化遗址出陶环44,石环4,蚌环2枚,分别占总环数的88%、8%、4%①。位处中原和江汉平原交界地带的河南浙川下王岗仰韶一龙山文化遗址,出土陶环达390枚,石环3枚,玉环1枚,分别占98.98%、0.76%、0.25%②。环的形制颇具匠意,断面有圆形、半圆形、方形、条形、梯形、菱形、三角形、五角形或六角形等,有的素而无纹,有的饰弦纹、划纹、斜行方格纹、乳丁纹、辫形纹、齿形纹、螺旋纹或其它花纹,有的还施红黑彩绘。除盛行戴腕环、臂环外,还流行戴指环,与黄河下游东部地区相类似。如河南陕县庙底沟遗址一具人骨的左手无名指上戴有一个制作精美的蚌指环③。此种人体装饰品亦见诸黄河上游地区,如甘肃东乡林家之马家窑类型遗址,出有镯、环、指环达400枚左右,约占全部装饰品的91%以上,陶质很多,石质次之,少数为骨制品④。甘肃永靖秦魏家之齐家文化类型遗址,还发现两枚铜指环,均出自人骨手指旁⑤。看来黄河上中下游地区都有戴腕镯、臂环、指环的俗尚。 中原地区先民对颈、胸、腰及头饰也颇为注重。新郑裴李岗遗址即已发现人骨颈部佩有绿松石珠⑥。至于各地仰韶或龙山文化遗址,各类陶、石、骨、蚌、牙、贝、玉质人体装饰品层出不穷,除环饰外,还有璜饰、珠饰、坠饰、节形饰、方形饰、片状饰、管状饰以及动物造型饰等等,极为丰富多彩。不过妇女和儿童用串珠作颈、胸、腰部装饰似更流行。姜寨遗址M7墓内一16~17岁少女,颈、胸、腰、肱骨部位遍置骨珠8577枚,有的尚沾连成串,头部左侧还有玉坠饰,可称得上是盛妆之很,另一M22墓内孩童,头部骨笄2,腰部有骨珠14枚。半坡遗址W152一孩童,头部有青白色玉耳坠1,腰部缠石珠69枚。华县元君庙仰韶墓地M420一女性,头顶插骨笄,颈部有1147    
④《洞庭湖区新石器时代文化》,《考古学报》1986年4期。 ⑤《宜昌中堡岛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学报》1987年1期。 ⑥《西安半坡》,文物出版社,1963年。 ⑦《姜寨》,文物出版社,1988年。 ①《汤阴白营河南龙山文化村落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集刊》第3集,1983年。 ②《浙川下王岗》,文物出版社,1989年。 ③《庙底沟与三里桥》,科学出版社,1959年。 ④《甘肃东乡林家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集刊》第4集,1984年。 ⑤《甘肃永靖秦魏家齐家文化墓地》,《考古学报》1975年2期。 ⑥《河南新郑裴李岗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1978年2期。
颗骨珠串起的项练①。下王岗遗址M426一青年女性,颈胸部有382枚骨珠联成的项练,从上到下作两行均匀排列。凡此足以表明当时的人体装饰已有性别和年龄级别的若干区分。年龄性别的装饰区分,在黄河上游地区也存在,如兰州土谷台半山一马厂类型墓地,所出装饰品主要是骨珠,还有绿松石珠、石管、牙饰等,一般都出自儿童墓,成串的骨珠戴在儿童颈部、手腕处,牙饰在颈下②。甘肃景泰张家台遗址不少儿童墓均有骨珠和石耳坠出土,串珠置于颈部,有一孩童颈上骨珠三串有660多颗③。甘肃广河地巴坪半山类型墓地,成年女性的颈部大多有骨串珠,双腕有环饰,而男性却不多见④。 应看到,原始社会晚期各地区相继出现了不少动物造型或模拟自然物象的人体装饰品。如河南禹县谷水河遗址出有玉龟形饰⑤。汤阴白营遗址出有陶鸟形饰。河北正定杨庞遗址出有陶蚕蛹饰⑥。陕西西乡何家湾遗址出有石龟、牙觿⑦。山东胶县三里河遗址出有玉鸟、玉鸟头形饰⑧。江苏江宁昝庙遗址出有兽面纹玉佩饰⑨。吴县张陵山遗址出有玉蛙、玉玦。浙江余杭反山、瑶山等遗址出有带兽面纹的各种玉璜、玉琮、玉管、玉带钩、玉冠饰、半圆形玉胸饰,以及玉鸟、玉蝉、玉龟、玉鱼、龙首玉牌佩饰等等⑩。辽宁凌源城子山遗址出有玉鸟、玉雕猪首、竹节状玉饰。建平牛河梁遗址出有双联玉璧①。阜新胡头沟遗址出有三联玉璧、勾云形玉佩饰、玉鸟、玉鸮、玉龟、绿松石鱼形饰。阜新福兴地出有弦纹兽面圭形玉饰②。喀左东山嘴遗址出有双龙首璜形玉饰、绿松石鸮形饰③。内蒙翁牛特旗三星他拉遗址出有玉龙环形佩饰。赤峰羊场等地出有玉雕兽形饰。敖汉旗大洼等地出有兽形玉玦④。巴林右旗那斯台遗址出有石雕人像、兽首石饰、玉蚕、玉鸟、玉鸮、玉鱼、龙形玉玦、勾云玉饰、三联玉璧等⑤。甘肃永昌鸳鸯池遗址出有白云石雕人头像臂饰⑥。这类装饰品,选料考究,工艺精致,造型奇特,多层面揭示了各地区先民各自的生活崇尚、思想观念和审美情趣。有迹象表明,并非所有人都能佩戴这类装饰品,恐怕主要集中在少数权贵或上层社会阶层中,有的显然已超出了一般的实际装饰功能。 综观之,人体装饰品在原始社会晚期所呈现的地区性、群体性、多样性    
①《元君庙仰韶墓地》,文物出版社,1983年,41页。 ②《兰州土谷台半山一马厂文化墓地》,《考古学报》1983年2期。 ③《甘肃景泰张家台新石器时代的墓葬》,《考古》1976年3期。 ④《广河地巴坪“半山类型”墓地》,《考古学报》1978年2期。 ⑤《考古》1979年4期。 ⑥《史前研究》1985年3期。 ⑦《考古与文物》1981年4期。 ⑧《考古》1977年4期。 ⑨《考古》1981年3期。 ⑩《良渚文化玉器》,文物出版社,1989年。《文物》1986年10期、1988年1期。《考古》1986年6期。 ①《考古与文物》1984年2期。 ②《文物》1984年6期。 ③《文物》1984年11期。 ④《文物》1984年6期。 ⑤《考古》1987年6期。 ⑥《考古》1974年5期。
包括个性化和生理差别的多形多姿状态,与衣着装束的改善趋势亦已异稽而同步,组成服饰的有机相系部分。唯服饰的提高必以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的能力为基点,人际间的分配不公现象也势必造成服饰的分化,原始社会晚期人体装饰品的华美化和贵重化,同时又向少数人集中,正是有其深刻的社会内涵。这种服饰的分化形态,后在夏商社会成为发展的主流,形成服饰的等级之制,然早先的服饰多元性毕竟也被相应继往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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