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裘锡圭:《关于商代的宗族组织与贵族和平民两个阶级的初步研究》,《文史》第17辑,中华书局,1983年,14~17页。
其民也”。《荀子·致士》以为,“无人则土不守”,“国家失政,则士民去之”;《富国》认为招徕流民、增加人口的很好办法,在于“使民夏不宛暍,冬不冻寒,急不伤力,缓不后时,事成功立,上下俱富,而百姓皆爱其上,人归之如流水。”人口的得失,甚至到春秋战国时代尚且时时为统治阶级积虑操心,这就不难理解甲骨文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事关“丧众”或“不丧众”的贞问。单纯人力数量的增多与减少,在古代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条件下,理所当然成为统治者必须关注的问题。 有一片甲骨文云: 以人八千,在驭。 其丧驭众。(《粹》119) 两辞同卜一事,贞问在驭地8000众人丧失流散与否。8000的人口数,当不是虚言,而是实指。这则有关晚商人口流动的史料,有可能对当时的人口流动变化作一定性分析,8000人是驭地实际人口数,所谓丧驭众,并不是由于出生和死亡而引起驭地人口数的自然增减变动,而是涉及人口在空间上的移动,是人口从一个地区流向另一个地区,与文献所谓“国家失政,则士民去之”的意义是一致的。可见当时的人口迁移变动,主要出于社会原因和政治原因,也可能出于居地生态环境恶化的自然原因,人口的流量有时很大,不见得仅仅属之少数人的去和留,整族人的流动他走也时会发生,虽不致于造成社会人口总数的变动,但多少会改变局部地区的自然人口分布,其后果通常直接影响到商王朝的国力和社会财富规模。8000人的数字当有实际人口清查统计作依据。商代言人口数,一般都十分详核,有时数目虽大,却皆能落实到十位数或个位数,如甲骨文云: 八日辛亥允■,伐二千六百五十六人,(《合集》7771,一期)其多兹十邑而入执鬲千(《合集》28098,三期)小臣墙从伐,擒危美甘人四,而千五百七十 (《合集》36481,五期)以上是发生在晚商不同时期的三次战争记录,对所俘所伐敌方人员具体数目作有详细清查统计。其中三期廪辛康丁时的一次战争,夺得十邑鬲千,鬲为人鬲,即具有劳动生产力或战斗力的丁壮人数单位,一鬲可能代表一家,则平均一邑百家,大抵属于中下等之邑,邑内包括老弱妇孺在内的人口总数当在300~500人。试想如果没有统一的现场督察和较严密的清查登记,怎能做出上述各类细致的统计数。 大凡甲骨文所记人数,在许多场合不管其数目如何,少者数人数十人、多者成百上千以至数万人,都能提供较明确的数字。例如: 不其以三十人。(《东京》1007) 五十人,王受(《怀特》1406) 受惟众百,王弗悔。(《合集》26906) 丙辰卜,求延立人三百。(《京》973) 贞乎人九百(《库》156) 不其降■千牛千人。(《合集》1027) 辛巳卜,争,贞登妇好三千,登旅一万,乎伐□方。 (《英国》150) 一万人般(《合集》8715) 乎二万(《续存》下485)上举九事,或记仆役人众,数 目几十至百人;或聚族简选武士,人员300和900不等;或对牲畜和饲养者
登记造册,多达千人;或按地区召集兵员征伐,甲骨文有“好邑”,“登妇好三千”是从妇好领邑照登记人员征集3000人,另又从旅地聚集人员10000人。数目即使大至数万,犹言之凿凿。从妇好领邑和旅地人口,以及前举驭地8000人和十邑鬲千等甲骨文人口资料,可知商代统治阶级对于基层地缘组织的人口清查统计当确已进行过。 这种人口的清查统计,在古代称之为登,又称作徵。《史记·周本纪》载武王灭商后对周公讲了一段话:“维天建殷,其登名民三百六十夫,不显亦不宾灭,以至今。”又见《逸周书·度邑》,其文云:“维天建殷,厥徵天民名三百六十夫,弗顾亦不宾灭,用戾于今。”登字作徵,义同,谓按人口登记册徵核之。据甲骨文知登确为殷人用语。名民三百六十夫,当指原殷商时代有名的三百六十个族氏及其族尹①。如此众多的殷商遗族,不显不灭而存在于周初,且为周统治者时刻悬系在心,数目极为详核,看来当徵之于原殷商王朝族氏组织人口登记旧册。另据甲骨文云: 贞登人乎涿田。(《英国》837) 贞我登人,迄在黍不■,受有年。(《合集》795)卜,宾,贞牧称册,登人敦(《合集》7343)道王登众,受(《屯南》149)第一辞可能是核登丁壮以便进行 涿地的农田劳动。第二辞的■,意谓按人口清查统计进行登记造册,可能指在耕种前召集族众进行人口登记,也可能指在收获季节到来之前按人口造册再行核登人数,以免遗漏,为农事力役作准备。第三辞称册有举册、持册之义,谓照人口登记旧册简选武士,以出征敦伐外敌。第四辞的道为导之本字,有导引之义①,导王登众,说明清查统计族众人口为很高统治者商王所重视,列为例行的政务视察要制。以上资料表明,殷商时期的人口清查统计,已惭趋定期化和制度化,当时可能是以自然政区或固有族氏组织体为单位进行人口清查统计的,统计对象主要为具有劳动生产能力或战斗力的人口,突出了纯人力的可任因素,故所统计对象也可能代表一家庭单元。人口的清查、登记或核实,除了有在战争进行前的非常时际,一般是在耕种前或农作收获季节前举行。 关于上古时代的人口清查统计,文献中有比较系统的记载。《周礼·秋官》谓专门负责民数的官员为司民,“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辨其国中与其都鄙及其郊野,异其男女,岁登下其死生。”郑注:“登,上也;男八月、女七月而生齿;版,今户籍也;下,犹去也;每岁更著生去死。”《地官》之间师,“掌国中及四郊之人民、六畜之数,以任其力,以待其政令,以时征其赋。”这与甲骨文“降■千牛千人”,登人征战,登人农事力役,有很多类似之处。 由此可见,《周礼》所反映的这种就自然政区或地缘组织进行的社会人口清查登记,是以人口数量、人口性别、人口年龄以及人口生死存亡变量作为统计核登内容,重视单纯人力的可任因素,并不在乎人口的演变发展规律,也不像后世直接把户籍数作为统计造册量单位,具有早期人口清查统计的特色,与殷商的人口统计制有其共通点,因此是可以追溯到殷商时代的。
①参见徐中舒:《殷商史中的几个问题》,《四川大学学报》1979年2期。 ①严一萍:《释道》,《中国文字》第7册,196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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