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姓’)”、“群姓”、“州姓”、“县姓”等极其明显的姓氏等级。在这种情况下,姓氏习俗便理所当然地也具有了极其浓厚而又极其重要的政治色彩。姓氏等级的高低,决定了一个人的社会地位、仕宦前途乃至婚姻关系等等。社会上和政治上的显要地位长时期地被少数世家大族占据着。而且,只有这些豪门世族的成员才能被册封,或者在史册上留名。如果翻阅二十四史的目录,便可发现,从《后汉书》开始,列传中出现的人物的姓氏愈来愈集中;随之,列传中出现的姓氏总数量却理所当然地愈来愈少。但是,“附传”却愈来愈多。因为“附传”标志着某些人的家族成员大量地“附翼尾”(比喻依附他人而成名的),而在社会上占据着相当的地位。比如南朝的“王”、“谢”二姓和北朝的“崔”、“卢”、“李”、“郑”等姓,在社会上的势力与地位,连皇族也不能与之抗衡。正由于这些豪门世族在当时现实的政治社会上已占据着非常显赫和重要的地位,所以对他们家族得姓的渊源,也就无须乎再去追溯,更无必要再去攀缘附会了,再不需要从上古历史中某些部落首领那里去寻找自己的世族渊源了,他们只需要攀附于与他们时间距离较近的两汉时代某些著名的政治社会人物的姓氏就可以感到自己的世族的不同凡俗了。于是,就有下列一些攀缘近距离姓氏现象的事出现了。 曹魏皇室的远祖是汉惠帝时的丞相曹参;刘宋皇室的远祖是汉高祖之弟楚元王刘交;隋杨皇室的远祖是东汉太尉杨震;唐李皇室的远祖是汉代的名将李广(追溯得很远时,也只攀附到春秋末年的思想家、道家的创始人老子李耳)。他们都不再追溯、攀附到上古时代神话传说中的部落领袖如黄帝、炎帝以及父系氏族社会中部落联盟的首领尧、舜之类了。 姓氏习俗中的阶级意识一直影响到现代。 在《阿Q正传》第一章《序》中,鲁迅给阿Q考查了一番姓名。考查结果,是作为被剥夺得一无所有的雇农,连一个姓名都没有,足见社会之黑暗。 当然,阿Q并不是没有姓名。他明明姓赵。但这赵姓并不简单。一是,在《百家姓》里,它是排在很前面的第一姓。二是,也更重要的是,赵姓早已被同庄的赵太爷所霸占了。阿Q由于讲过自己姓赵,曾被赵太爷打过嘴巴,又被地保训斥一番,而且还谢了地保二百文酒钱,才算了事。 足见,在等级制度森严的旧社会中,生活中的一切都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连人的姓氏也不例外。 本时期中,“复姓”简化,是姓氏变化的另一个突出的特点。具有深广社会意义的姓氏,既是社会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社会交际的一个重要手段;既是一个族姓的族号,又是一个人称谓的代号。因此,“复姓”过分繁多,对于社会交际,对于个人称谓,都会带来诸多不便。这就使“复姓”简化有了需要。 “复姓”简化这一趋势,虽然在战国到六朝这一时期出现了突变,然而在以后又不断地进一步简化,两汉到六朝时期还保留着的“复姓”,以后又不断地进一步减少。简化的途径有三: 一是分化成两个“单姓”。如: 欧阳→欧、阳 诸葛→诸、葛 孟孙→孟、孙 司马→司、马 左丘→左、丘
谷梁→谷、梁 二是减去一字后,也变成“单姓”。如: 司徒→司漆彫→漆 公伯→伯左人→左 步叔→步东郭→郭 乐正→乐咸丘→丘 三是完全消失。如: 公冶公皙公西 公肩公仪浩生壤驷 很突出的是唐宪宗元和年间(806—820年)编撰的《元和姓纂》,对于姓氏顺序的排列,全按唐韵206部的韵部依次排列。足见这时姓氏的高低贵贱已不太为人们所计较。自然,皇家的姓氏,作为“国姓”,从周代起,就不仅强化在人们的观念之中,而且似乎已经成“钦定”和“国法”;自我标榜也被人们认定的“大唐朝”,当然更不会例外。 在本时期内,姓氏习俗中的再一个突出特点是“赐姓”。汉代以后的“赐姓”,与周代的“赐氏”是显然不同的。周代的“赐氏”,是以建立新的社会组织为目的,是与建立封建的政治经济制度相并而行的,是带“分封”性质的。因而,有“以郡国命氏’、“以邑地命氏”、“以溢号命氏”,等等。汉代以后的“赐姓”,目的在于,通过提高受赐者姓氏的地位,对于那些于皇室有功者,予以恩惠,使其能为皇家效力。并以此鼓舞天下臣民效忠于皇室,具有酬功扬善的性质。 因此,在唐代,由于建立了赫赫有名的大唐帝国,需要“酬功扬善”者,何止一二;再加之,唐皇好大喜功,又需颂扬伟业,并借以“鼓舞天下臣民效忠于皇室”;于是,赐姓之举,既大而久。高祖时,有李密部徐世勣。李密失败被杀后,归唐,屡建奇功,赐姓为李。太宗死后避讳“世”,单名勣,合称李勣。 大宗时贞观初,靺鞨突地稽拜右卫将军,赐姓李氏。又,西夏拓跋赤辞,太宗赐予李姓,世镇夏州。 这种赐姓制度,经过宋、元,明,一直到清代,都延续不断。比如,明末清初的名将郑成功,原名郑森,15岁考中秀才,21岁到南京国子监读书,深受皇帝赏识,赐他于皇帝同姓——朱,改名成功,被称为“国姓成功”,后人义称他为“国姓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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