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姓氏习俗,究竟形成于什么年代,现在已很难考查。按理说,在遥远的史前时代,就已经有姓氏习俗了。人类的原始部落就应当有名称。那时的部落名称就是姓氏的滥觞。但是,那时并没有发明文字,对于那些部落的名称,只有靠口头传说,才能保存一些记忆。这样零星的传说与记忆,自然免不了有许多脱漏与错讹。而且即使是正确的,也只能是上古姓氏中极少的一个部分,不可能是大部分,更不可能是全部了。 大约是到了旧石器时代的晚期,随着生产和生活的发展,的认识水平也逐步有所提高,对直系亲系的无限制的乱交产生了厌恶,并逐渐地感受到了“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同姓不婚,恶不殖也”(《国语·晋语》)的生物学原理。这些,都是积累了母系时代长期经验的结果,大概是发现了同一血统交合不利于后代。于是,首先要求对于不同血统的各个氏族要加区分。同时,由于种族的不断繁衍,居住地域也开始分散。根据繁衍的亲疏,居住地域的远近,一族之内,自然地就有了若干个分支。这对各个氏族加以区分,也就有了可能。对各个氏族若干分支加以区分的特殊标志,就是姓。从这一点看,“姓”的产生,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标志。从婚姻角度看,是从氏族的内婚制发展到氏族的外婚制的一个重要标志。“姓”是用来“明世系”“别婚姻”的。 由于姓的起源,是以母系为中心的,而与父无关,因此,初民取姓,大都从“女”旁,如“姚”、“姒”、“姬”、“姜”、“妫”、“赢”、“姞”、“妘”等。 由于”姓”的诠释,也充满了母系的诸多色彩。许慎的《说文解字》对“姓”解释说:“姓,人所生也。因生以为姓,从女从生。”可见,”姓”的意义就是“女”所“生”。 “姓”字“从女从生”,表明了姓的血缘关系,直接他说明了同姓的人都是同一位女性祖先的子孙。而这正是母系氏族社会每一个血缘关系人群的标记。 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和人口的繁衍,再加之活动地域的不断扩展,职业身份的不断变化,原先的氏族也就不断分成若干新的氏族。继而,原先由母系计算的血缘关系,也就逐步地发展到由父系来计算血缘关系了。这样,一个“姓”也就分成若干分支。这便是“氏”。相传黄帝有25个儿子为12个姓,即姬、姞、酉、祁、己、滕、箴、荀、任、僖、儇、依。这12个姓,散居到各地以后,又不断地衍生,于是也就再生成若干个氏。其他如赢姓分衍出来的氏就有14个,即徐、郯、莒、钟离、运奄、菟裘、将梁、黄、江、修鱼、白冥、蜚廉、秦、赵、姬姓分衍成61个属地,432个氏。己姓分衍成3个属地,13个氏。任姓分衍成10个属地,13个氏。 由于“氏”是由姓衍生出来的,是“姓”的分支,是父权社会的产物,反映出一定的占有关系;因此,当时普遍存在的父系家长制氏族都以“氏”来称谓。它们的首领也就是氏族的代表,也就是氏来专称,如黄帝轩辕氏,
炎帝称烈山氏(或厉山氏),尧称陶唐氏,舜称有虞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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